进口合同签订后.进口方填写开证申请书向银行办理开证手续.开证申请书是银行开立信用证的依据,也是申请人和银行之间的契约关系的法律证据。开证申请书包括两个部分:
第一部分是信用证的内容,包括受益人名称地址,信用证的性质、金额,汇票内容,货物描述,运输条件,所需单据种类份数,信用证的交单期、到期日和地点,信用证通知方式等。
第二部分是申请人对开证银行的声明、其内容通常固定印制在开证申请书上,包括承认遵守《UCP
500》的规定;保证向银行支付信用证项下的货款、手续费、利息及其他费用;在申请人付款赎单前,单据及货物所有权属银行所有;开证行收下不符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时申请人有权拒绝赎单等等。